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二次 第232号关于规范烟花爆竹 经营审批运输存储销售管理的建议



提案者:刘宽海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民俗文化,具有千年的历史承载。自去年各地取消烟花爆竹禁燃后,烟花爆竹在我市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但关于烟花爆竹规范管理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1、进货渠道不规范。一些零售商从没有资质的地方进货,市场上超规格、超标准产品时有出现,导致市场一些烟花爆竹产品没有安全保障。2、储存运输不规范。大部分销售烟花爆竹的商铺靠近居民区域,甚至有些零售商在闹市街口售卖,在居民区住所内储存烟花爆竹。有些经销商未经公安部门办理《运输许可证》,违规进货运输。3、监管工作不到位。有关监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部门存在重发证,轻监管的现象。导致个别商贩违法经营、违规运输的现象确实存在,给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建 议:

    一、要求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分长期和季节性两种,每个乡镇都有零售点。由于烟花爆竹经营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要求政府加大对烟花爆竹销售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等违规行为,对于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要追根溯源,依法予以取缔。

    二、要求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机制

    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安监、公安、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机制,切实承担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各县市区、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质量、运输和存储管理。

    三、要求建立信息公开平台

    融合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监管信息,将合法经营零售点、企业等取得许可证的信息公开,利于各部门共享监管信息,利于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网上了解,增加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求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

    加强全社会,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中小学校等在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高发前夕对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使用标准和燃放尝试等加大宣传,引导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健康、安全发展。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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