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三次 第96号关于优化我市科创金融供给的建议



提案者:张晓明  


   科技金融产品对经济发展和改革具有关键作用。增强经济发展韧性与可持续性,助力经济结构调整与高质量发展转型。2023年以来,三门峡市科创金融工作成绩显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门峡监管分局深化科技金融产品创新行动,全市银行机构累计为33家科技型企业办理“科技贷”业务52笔、2.22亿元. 其中,中原银行三门峡分行发放三门峡市“科技贷”5150万元. 工商银行三门峡分行截至6月末,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5.25亿元,“专精特新”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66亿元。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科创金融供给理念有待提升。在新一轮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浪潮中,科技型企业正以其创新的商业模式和高速成长性,成为推动全球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新引擎。这些企业以轻资产、高风险、高回报的特性,对金融市场提出了新要求,即需要长期、持续且稳定的资金支持其研发与市场扩张。在直接融资市场,“接力式”服务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效能持续增强,包括创投、股票和债券等融资渠道在内的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要加速形成;不断完备的区域股权市场及政府引导下产业基金的撬动作用,为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充足的资金支持。

    二是科创金融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我市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类型单一、规模较小,集中度仍显不足,金融机构协同联动不足,信息共享和改革创新力度不够。我市科创金融产品准入门槛高,对企业要求多,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不健全,如科创担保等受“高新技术企业”“经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限制,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专项支持政策还需丰富,示范效应有待彰显。

    三是科创金融基础设施有待健全。找准知识产权工作薄弱环节,克服体制机制障碍,夯实工作基础,着重解决专利质量不高、运用不足等问题,强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评估、交易,仍存在评估难、处置难、流转难等困难,知识产权难以有效发挥价值。金融机构获取科创企业关键数据还不够便捷,影响精准研判,推高征信和授信管理成本。

    二、政策建议

    一是完善科创金融组织体系。丰富科创金融组织业态,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主体,从完善科创金融银行服务体系、丰富科创金融组织业态、补齐科创金融辅助产业链等三个方面,提出“鼓励商业银行在试验区内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等”,在科创企业聚集区设立专营部门或机构,实施差异化管理。打造和扶持有安徽特色的地方性科创金融组织体系,给予龙头企业更多授权赋能,帮助打通股权、债权投资,主动作为积极担当,打造特色化产品矩阵,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质效,以新金融助推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引进培育会计、法律、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扩大科创金融服务圈,为科创企业差异化金融需求提供有效补充。

    二是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健全全链条“绿色通道”机制。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前设立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后持续实施激励,鼓励把核心技术人员纳入激励范围。加大对科创企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人才贷”“股权质押”等特色信贷产品。探索“银行+征信+担保”“政府+保险+银行”等融资增信机制,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探索“投贷联动、以投补贷”商业模式,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融资+融物”服务,商业保理公司探索“保理+产业链”业务。针对科创项目研发、生产运营、成果转化等重点风险,支持保险公司研发新型科技保险产品。

    三是筑牢科创金融基础。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发挥发行监管条线合力,持续提升审核效率和透明度,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依法依规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收集科创企业研发项目、专家团队、知识产权等关键信息并建立数据库,面向金融机构有序开放,鼓励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对企业展开精准研判。升级我省科技成果转让交易平台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强与其他省份和全国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质押登记、处置流转等功能。打造宜居宜业的金融软硬件设施,吸引更多科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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