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三次 第17号关于提升二次供水质量,保障居民饮水健康的建议



提案者:顾艳婷  


   随着我市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城市二次加压供水设施及用户日益增多,城市二次加压供水关系到广大居民的饮水安全。如何确保我市二次供水设施高效、安全地服务民生,已成为供水综合管理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问题。 造成二次供水污染原因主要有:一是早期建设过程中并无明确标准对二次供水系统做出规范性要求;二是所使用的材料大都是以铁质或是镀锌管等已经被淘汰的管材;三是监管乏力,二次供水有水务、住建、卫生等多个部门监管,但由于点多、线长、面广,监管力量有限。

     为使二次供水质量有保证,确保居民饮水健康,特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落实二次供水主体责任。

     小区在建设过程中,二次供水系统是由开发商建设完成交付用户使用,后期以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或是公共用水公摊费等方式逐步收回。在前期建设完成住房尚未售出时,开发商是二次供水设备的所有者,购买住房后业主是二次供水设备的所有者。相关物权属于业主,但是其管理权可以剥离,统一交由供水企业管理,实现供水企业对饮用水安全的全过程把控,在饮用水管理中发挥专业优势、降低整体成本,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打造二次供水水质监管信息平台,供群众监督。

     由于二次供水涉及住建、水务、卫生等多个部门,可建立一套二次供水的水质监管信息平台,把所有使用二次供水的楼房纳入监管范围。在日常监管中,何时清洗消毒,谁来实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及清洗完以后的水质监测都纳入系统,并做成客户端,供居民点阅。

     三、明晰在二次供水中的服务项目与成本。

     二次供水项目成本包括了前期建设、期间运营和后期更新改造。其中期间运营与后期更新改造所需要的成本费用是重点解决的问题,建议政府以收购服务的方式参与到二次供水服务中,指定专业的清洗消毒公司为小区内的二次供水设备进行维护。目前存在二次供水系统需要更新改造的,政府可进行适当补贴,建立服务付费机制,采用产权所有者承担加上政府补贴的方式进行。

     四、对新建在建小区的二次供水设备进行具体规定。

     要求对使用的材料与合理的管网、储水等系统进行具体规定,并确保落到实处,工程验收时纳入验收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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