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三次 第59号关于完善法拍房权益保障的建议



提案者:民建市委  


   法拍房,即“法院拍卖(不动产)房产”,是被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拍卖的房屋(不动产)。当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将债务人(法律关系关联人)名下的房屋进行司法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款(或者不动产)偿还债权人债权。 近年来,法拍房市场日益活跃,既化解了部分执行案件,同时也为社会上购房者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方式。根据中指研究院数据,2024年上半年,全国法拍市场累计成交各类房源数量约7.85万套,较2023年7.42万套增加约5.8%。然而,法拍房因为市场热度高、涉及金额大、绑定事项多,许多法拍成交后纠纷逐渐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例如,在法拍房交易过程中,拍卖房屋存在租赁情况,承租期限不到问题,承租户与拍卖者之间交房问题产生纠纷;拍卖房存在抵押情况,不动产拍得后抵押问题如何解决;拍卖不动产牵扯共有人,共有份额分割解决问题;拍卖不动产无产权证问题,拍卖后产权证无法及时取得问题;拍卖不动产不是空房有人使用,购买者无法及时取得不动产问题;拍卖部分不动产无产权证件问题,购买者取得不动产无法办理产权证问题;拍卖不动产已经被债务人出卖,购买者已经实际占有使用,购房者无法取得房产使用问题;拍卖不动产拍不出去,不动产处置问题等等。在拍卖不动产期间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的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出现购房者持有合法拍卖手续得不到拍卖不动产问题,或者取得拍卖不动产后,办理不成产权过户手续的尴尬境地,这给通过司法拍卖购房者带来了不少困扰和风险。

     针对以上列举出现问题及未列举到的问题,我们建议:

     1.完善竞拍前的信息公布。人民法院在拍卖不动产时应当详细调查并发布所拍卖不动产的债务人负债情况、产权信息及不动产现状和不动产承租年限、抵押情况等信息。供竞拍群众对风险进行评估判断,并及时答复疑问。

     2.依法确保清空腾退。人民法院对法拍(无出租、抵押、共用使用人)不动产,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清空使用人。

     3.保障交付期间的合法权益。拍卖成交后及时交付拍卖不动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在过户过程中发现产权问题,如共有产权人不同意出售、产权纠纷等,以及有长期租赁、设置居住区等情形,法院和相关当事人应及时沟通协商,力争在购房款发放前予以解决。

     4.引导竞拍人要详细了解竞拍信息和程序。竞拍人在拍卖前要详细了解该不动产详细情况信息,更要了解拍卖不动产现状、拍卖条件、拍卖后的手续办理等事宜,不要只看价格图便宜,必要时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了解房屋是否存在共有产权、抵押、查封等情况,特别是是否有“居住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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