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三次 第56号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提案
提案者:民进总支
目前,我市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组织力量薄弱,绝大多数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既使是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组织运行能力也比较薄弱,业主自治力不够,对物业管理工作监督不到位,缺乏行政监督管理机制,导致目前我市物业管理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期较长,开发建设单位长期参与、制约小区重大问题,业主权益长期得不到维护,业主委员会组织不规范,物业管理监管力差,导致少数人长期说了算,侵犯业主权益事件频发,业主与物业矛盾愈发严峻,破坏了社会和谐,业主幸福指数下降。 解决办法:1、加快推进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加强街道、社区对业主组织及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与社区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2、2023年10月27日,《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已经出台,具体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建议物业管理部门、街道、社区按照此办法,加快推进全市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提高业主组织全覆盖;
3、严格制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委员会)行政监督机制,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监管,切实有效解决好社区矛盾,真正维护好业主权益,全面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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