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三次 第136号关于利用信息化手段助力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



提案者:张澜  


   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机动车保有量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持续快速增长,移动源排放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为有效治理大气污染,提高移动源污染物排放的治理监管效率和精准度,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的移动源污染物治理监管平台迫在眉睫。 一、当前移动源排放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难度大。移动源数量庞大且流动性强,传统的人工监管方式效率低下,难以实现对所有移动源污染治理的全面覆盖和实时监控。

     (二)数据不透明。移动源污染检测数据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难以有效监督检测站以及第三方公司的检测行为,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

     (三)数据共享难。各部门间的数据孤立,难以形成有效的协同监管机制。

     (四)治理效果评估难。缺乏统一的数据平台,难以对移动源污染治理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无法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治理措施。

     二、建立移动源排放污染物监管平台的意义

     (一)可以精准监测污染排放,有效提升环境保护力度、助力环境质量改善。平台能实时、精准地监测移动源如机动车、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掌握其排放的时间、地点和污染物种类、浓度等数据,为准确评估环境污染状况提供依据。通过对移动源排放的有效监管,可针对性地采取减排措施,减少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有助于降低空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平衡和人体健康。

     (二)可以优化交通流量、推动绿色出行,有效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平台可结合移动源的行驶数据和排放数据,分析不同区域、时段的交通拥堵与排放关系,为交通规划和管理提供数据支持,优化交通信号灯设置、道路规划等,减少因拥堵导致的污染物过量排放。借助平台还可以宣传绿色出行理念,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减少私家车上路,从而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

     (三)可以为政府制定政策、监督落实、评估绩效等提供数据支撑。平台可以为政府部门制定移动源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标准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持,使政策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对比政策实施前后平台监测数据的变化,评估政策实施效果,为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提供依据,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四)可以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平台能对移动源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打击排放不达标产品和违规行为,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三、具体建议

     1、建立移动源污染治理数据传输监管平台

     平台应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分析、实时上传、实时监管、预警报警和信息公开发布等模块内容。大幅度提升监管效率,实现对移动源污染治理的全面覆盖和实时监控。

     2、完善法规标准

     制定和完善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治理标准和监管规范,确保平台建设和运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治理站点安装高清摄像头,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治理车辆的身份信息、治理过程的关键环节(如更换关键部件等)进行全程录像和数据记录,并上传至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确保治理过程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3、建立协同监管机制

     加强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明确各部门职责,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移动源污染物治理工作。

     加强工作会商、信息通报和联合监管,及时协调移动源排放检验与维护工作相关争议,移动源污染治理站点管理、经营服务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4、建立预警机制

     对超标排放移动源车辆设备进行预警,提醒车主及时维修,减少尾气排放。对于连续多次检测超标的移动源车辆设备,将其纳入重点监控名单,限制其使用,直至整改合格。

     5、建立评估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移动源污染治理效果评估体系,定期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制定详细的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涵盖移动源排放达标率、治理站点合规率、公众满意度等方面。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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