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三次 第190号关于改善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尽早取缔“同城按摩”广告及不法服务的建议



提案者:姬富才  


   一、 背景、现状及问题分析

    近年来,按摩服务行业快速发展,但部分经营者以“同城按摩”为名,暗藏色情交易等违法行为。此类活动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滋生治安隐患,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引发群众强烈不满。调查发现,在三门峡市大部分小区电梯广告、集中宣传栏里频现“同城按摩”人员招聘及上门服务等宣传广告。部分广告内容甚至暗示色情服务,引发业主担忧。问题分析:1.行业乱象丛生:按摩上门服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利用“擦边”广告吸引顾客,实际极可能从事色情交易; 2.从业人员资质不透明:部分经营者未取得合法证照,甚至雇佣未成年人参与违法活动; 3.监管机制不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对“色情按摩”界定模糊,广告内容审查标准不明确,导致执法依据不足;4.跨部门协作不足: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文旅、卫健等部门职责交叉,易形成监管盲区;5.社会危害严重:不少小区物业默许违法违规广告投放,侵害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色情服务破坏家庭和谐,增加性病传播风险,尤其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恶劣影响。

    二、建议措施

    (一)完善立法与执法依据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广告法》基础之上,我市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明确“色情按摩”界定标准,尽早修订完善我市治安管理处罚及广告等相关条例,将暗示性广告、变相色情服务纳入条例管理范围。要求按摩服务从业者必须持有健康证、职业资格证,并纳入统一备案系统,且禁止提供无法进行监管的上门按摩服务。

    (二)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

    由公安相关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城管、文旅、卫健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定期开展“扫黄打非”行动,重点打击无证经营、涉黄服务、虚假宣传、上门按摩广告及服务。

    (三)规范广告宣传与平台责任

    要求相关广告发布平台履行内容审核义务,尽早禁止我市电梯内及小区宣传栏进行“同城按摩”广告,违者处以高额罚款并公开曝光,影响恶劣者甚至可追究法律责任。推动我市行业协会制定广告自律公约,明确“禁止以按摩服务为名诱导色情交易”的行业红线。

    (四)推动社会共治与公众参与

    鼓励小区业主委员会参与电梯广告投放决策,建立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通过12345热线、政务平台等渠道收集线索。加强公众教育,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揭露色情按摩危害,提升群众防范意识。

    (六)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将提供上门按摩经营者纳入信用黑名单,限制违法经营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或行业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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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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