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三次 第167号关于持续巩固矿山治理成果,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建议



提案者:马金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视察河南时所作的重要讲话,市委、市政府自去年起加强了矿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市县(区)两级主要负责人亲自指挥,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矿区生态环境得到了根本性改善,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在矿山治理的专项行动中,中国铝业、锦江矿业、东方希望等企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我市矿山整治工作做出了显著贡献。我市在矿山整治方面取得的成果,也得到了中央和省级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治理成果的持续性仍需保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矿山整治工作的重视,旨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为此,现就如何持续巩固矿山整治成果,以及促进矿山经济和乡村振兴,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建议建立矿山整治的长效机制。2023年,通过集中整治,我们已经弥补了历史欠账,矿山的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然而,要达到“绿水青山”的目标,我们仍需在未来几年内持续努力。因此,建议市县(区)党委、政府深入调研,制定并出台切实可行的矿山整治长效机制和管理办法,明确政策界限和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确保政府管理政策明确,界限分明;开采企业行为规范,实现政府有序管理,企业有序开采,推动我市矿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使“绿水青山”逐年成为现实,矿区乡村振兴得以持续推进。

     其次,持续巩固矿山整治成果。自矿山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目前仍需在成果巩固方面继续努力。1.完善绿化方案。持续进行矿山绿化工作,继续改善矿山面貌和对外形象。2.由于自治理以来的大部分区域属于新增工程,尚未经历恶劣天气的考验,建议市县(区)相关单位落实巡查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如山体滑坡、土地塌陷等自然灾害,应及时通报给施工单位,限期治理并进行验收。

     第三,转化矿山整治成果,发展乡村经济。矿山治理后,新增的土地资源中,部分已经绿化,但仍有部分土地处于闲置状态。除了对新绿化土地的利用外,建议闲置土地由相关乡村与企业协商接管,通过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形式,实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耕则耕,让土地利用价值最大化,增加农民收益,巩固矿山整治成果。

    

    2025年2月12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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