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民营制造企业“三大改造”支持力度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李 波
企业实施“三大改造”是国家提升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和举措,许多企业享受到了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通过“三大改造”有力推动了企业市场竞争力,改善了企业适应市场的需求能力,企业形象和运行效率乃至经济效益都有了质的改观。但一些民营企业在享受国家“三大改造”红利中,处于两难境地,亟待政策倾斜性支持,现作为提案提出如下:
一、 期待宽松、政策性倾斜支持民营制造企业“三大改造”的举
措出台。民营企业自成立起始,各个方面都存在着与国有企业不可比拟的短板。在制定政策上,若设有过高的门槛,大部分民企将迈不进政策的大门,享受不到国家给与政策优惠的那碗粥。在当前经济不活跃的低迷阶段,民营企业更需要政府加大在“三大改造”方面的扶持支持力度,政策可以适当宽松,范围更广,甚至给与一定的倾斜。这样,广大民营企业会倍感到国家政策的温暖可心,必将会增加企业的活力、自信心和主观能动性。没有合理、丰厚的政策支撑,民企的“三大改造”会举步维艰,发展的步伐很难加快。
二、 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为民营制造企业“三大改造”提供充足经
费保障。“三大改造”对资金的需求无容置疑,但往往许多民营企业资金短缺是常态,即使有先进科学的改造方案,没有资金保障投入,“三大改造”将变为一纸空谈。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制造企业“三大改造”资金需求较大,靠企业自筹资金难度相对较大,国有银行门槛相对较高,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相对较高,企业融资难度较大成本高,加之国家政策层面给予的资金扶持依然不能满足资金需求,打通企业融资优惠畅通之路显得非常重要和迫切。
三、加大高科技人才平台建设,助力民企“三大改造”对技术创新人才的需求。民营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是不言而喻的,市场竞争的惨烈,人才的引进尤其是引进高端人才对于民营企业来说难上加难。民营制造企业更需要高端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他们的研发创新实施技术换代升级。因此,搭建各类人才队伍平台,满足所需也是民营企业实施“三大改造”对相关政策的的渴求。
总之,民营制造企业的“三大改造”面临着人才、技术和资金的瓶颈,为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实施绿色化生产,全面实现装备制造智能化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趋势和必然要求。民营制造企业本身有着先天性不足,存在的问题和需求极大地需要政府扶持和帮助。
将仝韶菁委员的《“关于加大中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扶持力度的提案”》并入李波委员的《“加大民营制造企业“三大改造”支持力度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中。
关于加大中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扶持力度的提案 仝韶菁 渑池县政协提案委主任 13949752387
近年来,我市中小微民营企业逐步发展壮大,在解决群众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发展当地经济的排头兵,为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受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大周期影响,中小微民营企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生存举步维艰。虽然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惠企纾困政策措施,但很多中小微民营企业依然临着诸多困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大环境影响造成投资消费不振。受三年疫情冲击和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大周期影响,投资预期降低,投资者信心不足、投资意愿下降,经济活动随之放缓;城乡居民收入降低,导致消费不振,随之带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减少。
二是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大多数中小微民营企业科技含量不高、实物资产较少、资产负债率较高,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大周期的大形势下,企业自身营收少、资金积累少,贷款到期本息不能按期清偿。
三是企业融资难问题依旧。虽然近年来中央和省市陆续出台系列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微民营企业共渡难关,但未从根本上扭转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局面。中小微民营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少,银行出于风险把控及盈利能力的考虑,贷款额度偏低、利率高,抵押担保条件较为苛刻。但多数中小微民营企业自身既无优质资产可做抵押、又不能得到来自政府或社会的担保扶持,导致出台的一些扶持政策无法真正落实落地,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建议:
一是政府出实招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坚持市场化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建立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财政担保及贴息制度,重点扶持一批社会效益好、科技含量高、成长空间大的民营企业,其贷款由财政提供担保和补贴部分利息,支持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壮大。
二是加强政银企合作,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纾困帮扶力度。政府协调金融机构,对重点扶持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实现贷款利息延期支付、到期贷款自动展期、无还本续贷、安排专项贷款、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等具体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是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构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由政府牵头,建立中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扶持长效机制,构建专业的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为企业融资发挥更好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中小微企业、意向投资人和金融机构都可以通过平台注册发布信息,更好更快的完成信息交换,实现互利共赢。
四是政府出台进一步扶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从企业的融资贷款、物业房租、仓储物流、人才培训、用工补助等各方面等出台系列扶持政策措施,切实挖掘中小微民营企业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潜力,提振其发展信心、提升其发展能力,聚力共建美好三门峡。
将王泉钧委员的“关于加快推进三门峡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提案 ”并入李波委员的“加大民营制造企业“三大改造”支持力度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中。
当前,三门峡市民营企业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普遍面临股权结构封闭、治理机制不完善、管理制度滞后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提升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加快推进我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迫在眉睫。
建议:一、实施股权多元化、治理规范化、管理数字化提升工程,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构建梯度培育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专业指导与服务,助力企业实现阶段性跨越发展。
三、强化政策协同机制,在信贷、采购、监管等方面出台可操作性措施,更好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四、完善保障机制,借鉴先进地区建立组织领导、资金支持、沟通交流等制度,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交流的平台,解决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将薛引争委员的“关于优化区域金融环境、强化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支持的建议”并入李波委员的“加大民营制造企业“三大改造”支持力度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中。
关于优化区域金融环境、强化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支持的建议 薛引争 灵宝市酒类饮品商会副会长 15890259998
背景与问题分析:
三门峡市作为豫晋陕黄河金三角中心城市,中小民营企业数量众多,占全市企业总数超90%,是经济活力的重要来源。然而,经调研发现,当前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企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的进一步提升。
一, 融资渠道单一:超70%的企业依赖银行贷款,银行对抵押物要求高,房产抵押占比超60%,轻资产中小微企业难以满足条件,融资困难。
二,融资成本偏高: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普遍高于基准利率,部分企业转向民间借贷,年化利率超15%,加重企业负担。
三,政策落地梗阻:政府虽出台担保补贴政策,但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银行“惧贷惜贷”现象突出,政策难以有效落实。
四, 区域金融资源不足:缺乏针对黄金、铝加工等特色产业链的定制化金融产品,无法满足企业多元化需求。
具体建议:
一 , 构建“政银企担”协同机制
1, 设立市级“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市财政首期注资5000万元,联合省融资担保集团,按1:10比例撬动银行信贷资源,优先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责任单位为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工信局。
2, 推行“政府+银行+保险”风险共担模式:对单户500万元以下贷款,政府风险补偿金承担40%、银行30%、保险机构30%,降低银行放贷顾虑。
二 , 创新特色金融产品与服务
1 , 开发“产业链数字信用贷”:联合中原银行,基于黄金、铝加工等核心企业(如宝武铝业、国投金城冶金)供应链数据,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订单融资,参考浙江省“浙里贷”供应链金融模式。
2 , 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设立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中心,对拥有专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如新能源电池材料企业),按评估值60%提供贴息贷款。
三 ,优化金融基础设施
1 , 建设“三门峡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市场监管、税务、水电、社保等数据,构建企业信用评分模型,实现“一键授信”智能匹配。
2 , 组建“金融顾问团”下沉服务:由金融局牵头,组织银行、券商、律所专家,定期赴产业集聚区(如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开展融资对接会。
四 , 强化政策保障与考核
1 , 将“普惠小微贷款增速”纳入县区考核:要求各县(市、区)年度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15%,对完成目标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存款倾斜。
2 , 设立“首贷户”奖励制度:对首次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企业,按贷款金额1%给予贴息补助,单户最高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