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扩大残疾儿童托养范围。由原来的0-14周岁扩大到0-16周岁,确保更多有康复价值的残疾儿童得到有效的托养服务。
2.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出台相关补贴政策,将困难残疾儿童康复、托养、送教一体化服务纳入基本保障范围,采取市场运作模式,由托养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相关服务。
3.支持服务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托养、送教一体化服务。政府对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托养、送教一体化服务机构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提高康复服务机构对残疾儿童托养服务的积极性,保障托养工作顺利展开。
4.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宣传,争取社会各界支持。通过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残疾儿童生活现状和康复救助为残疾儿童家庭带来的变化,提升社会对残疾儿童家庭及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认知程度,把社会对残疾儿童的理解、同情深化为支持、资助;同时充分利用托养、康复、送教一体化服务解脱残疾儿童家庭劳动力,鼓励他们增强内生动力,强化“造血”功能,用自己的劳动改善家庭生活,赢得社会尊重,成就残疾儿童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