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三次 第119号关于三门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与意见



提案者:马建东  


   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时,应将被并案首提人视为主提案首提人一并答复。

    

    关于三门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与意见

    三门峡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小剧场、剪纸、泥塑、面塑、木板年画、烙画等,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为加强保护与传承,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保护机制

    1. 健全政策法规:制定地方性非遗保护条例,明确保护范围、责任主体和资金保障,确保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2. 加强普查与记录:全面开展非遗资源普查,建立数字化档案,利用现代技术进行记录和保存。

    3. 完善传承人制度:建立传承人认定和退出机制,提供生活补贴和传承经费,鼓励带徒授艺,支持传承人参与展示活动。

    二、促进传承与发展

    1. 推动非遗进校园:将非遗纳入学校教育,开设相关课程,组织学生参与非遗体验活动,培养年轻一代的兴趣。

    2. 支持非遗产业化:鼓励开发非遗文创产品,打造特色品牌,推动非遗与旅游、文创等产业融合,提升其市场价值。

    3. 加强宣传推广: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非遗,举办展览、演出等活动,提升公众对非遗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三、加强保障措施

    1. 加大资金投入: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用于资源普查、传承人补助、展示推广等,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2. 加强人才培养:培养非遗保护专业人才,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为保护工作提供人才支持。

    3.加强交流合作:与其他地区开展非遗保护经验交流,学习先进理念和技术,推动非遗的跨区域合作。

    四、具体措施

    1. 建立非遗数据库:利用数字化技术,建立三门峡非遗数据库,实现资源的永久保存和共享。

    2. 打造非遗主题公园:建设集展示、体验、旅游于一体的非遗主题公园,集中展示三门峡的非遗项目。

    3. 开发非遗旅游线路:结合当地旅游资源,设计非遗主题旅游线路,推动非遗与旅游的深度融合。

    五、结语

    保护非遗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政府、社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通过完善机制、促进传承、加强保障,才能确保三门峡的非遗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为文化繁荣贡献力量。

    

    

    王宏民委员提出的《关于成立仰韶文化专项基金助力庙底沟文化大发展建议》并入马建东委员提出的《关于三门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与意见》

    

    关于成立仰韶文化专项基金

    

    助力庙底沟文化大发展建议

    

    

    

    2025年,是习近平总书记致仰韶文化发现和中国现代考古学诞生100周年贺信5周年,意义重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贺信精神,深入挖掘仰韶文化、庙底沟文化所蕴含的时代价值,与时俱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系列纪念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和支撑,专门成立仰韶文化专项基金非常有必要。基金会的成立能够进一步提高仰韶文化和庙底沟文化的传承弘扬和活化利用力,带动地方文化旅游业的繁荣发展,有效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持续壮大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三门峡实践凝聚强大精神力量。为此,建议如下:

    

    一、通过政府牵头,成立仰韶文化专项基金,依托三门峡庙底沟博物馆,邀请相关单位及相关专业人士发起成立,组建由考古、文博、历史、文化等领域专家组成的顾问团队,为基金会提供专业指导。业务范围包括募集资金、专项资助、展览展示、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国际传播。

    

    二、基金会的成立旨在通过专项资金的筹集与管理,致力于保护、弘扬仰韶文化和庙底沟文化,促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专项基金将直接用于仰韶文化和庙底沟文化相关珍贵文物的保护与展示,资助相关学术研究、社会教育、陈列展览、文化交流等活动。

    

    三、基金的来源渠道主要是调动民间资本力量,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吸引非公企业、个人等社会各界捐赠,同时探索与慈善机构合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建立严格的项目审批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高效性和针对性,并且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合规合法。

    

    四、呼吁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共同推动这一重要举措的顺利实施,对于保护珍贵文化遗产、提升公众认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仰韶文化和庙底沟文化传承弘扬、活化利用、国际化传播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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