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种子市场的监管与执法力度。
农业农村及其他有关部门,对种子市场进行联合执法监督、捡查,形成常态化,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种子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加大对制售假种子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震慑。
二、严把种子质量关,完善种子质量保障体系。
严格市场准入机制,落实种子经营备案制度,要求商户提供品种审定证书和质量检测报告,未达标者禁止销售;推广种子质量追溯系统,推动建立覆盖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的追溯平台,实现“一码溯源”;加强质量抽检频次,每年春耕、秋播前开展种子质量专项检测,重点检测发芽率、纯度等指标,结果向社会公示;支持优质种子推广,通过政策补贴引导农民选用经审定的高产、抗病品种,推动良种覆盖率提升。
三、加强宣传,健全农民权益保护机制。
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向农民及商户宣传普及《种子法》,组织农业技术培训,让农民能够识别真假种子,普及种子选购知识、维权途径及法律常识,提升农民自我保护能力;设立便捷投诉渠道,开通24小时种子质量投诉专线,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行种子质量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性险种,对因种子质量问题导致的减产绝收提供补偿。
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提升种子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定期组织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技术标准,并实行考核上岗制度;让全社会参与进来,制定诚信经营公约,对诚信商户给予表彰和政策倾斜,形成正向激励;鼓励社会监督,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群众参与监督;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