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三次 第163号关于给中小学配足配齐专职校医的提案



提案者:曲芳  


   一、现状分析

    学校卫生工作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至关重要,而专职校医是其中的关键一环。然而,当前中小学专职校医配备情况不容乐观:

    1. 配备数量严重不足: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应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但在实际执行中,多数学校远未达到这一标准。部分偏远地区学校甚至长期没有专职校医,学生出现身体不适或突发疾病时,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2. 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有些学校因难以招聘到专业的校医,由非医学专业的教师兼任保健教师,这些人员缺乏系统的医学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在面对学生常见疾病、意外伤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难以进行科学有效的处理。

    3. 校医职业发展受限:校医作为学校教辅事业编制人员,职称考核、评定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由于校医职称为医师系列,职称晋升基本参照普遍适用的医师职称晋升考核标准和办法,未充分考虑校医在学校而非医院行医的特殊性,导致校医在职称晋升方面困难重重,影响其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归属感。

    二、原因分析

    1. 编制紧张:学校事业编制整体紧张,在优先保障教学岗位编制的情况下,校医编制难以落实,使得很多学校无法通过正常招聘渠道配备专职校医。

    2. 待遇缺乏吸引力:与医院医生相比,校医的工作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存在差距,导致优秀的医学专业人才不愿意投身校医岗位。

    3. 重视程度不够:部分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校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资源分配上倾向于教学工作,对校医队伍建设投入较少。

    三、具体建议

    1. 加大编制支持:政府和编制部门应充分考虑中小学卫生工作的实际需求,按照学生人数比例,为中小学单独核定并增加校医专项编制,确保每所学校都能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校医。

    2. 提高待遇保障:

    • 薪资待遇:参考当地医院医生的薪酬水平,结合校医工作特点,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提高校医的工资待遇,使其与付出相匹配。

    • 职称晋升:教育、人社和卫健等部门共同制定适合校医的职称评审标准,在职称评审中充分考虑校医在学校卫生保健、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业绩,畅通校医职称晋升渠道,提高校医的职业发展空间。

    3. 严格招聘与培训:

    • 规范招聘流程:明确校医招聘条件,优先招聘具有医学专业背景、临床经验和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同时,可面向应届医学院校毕业生进行招聘,为校医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 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校医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校医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涵盖常见疾病诊疗、急救技能、传染病防控、心理健康等方面,不断提升校医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4. 明确职责定位:教育部门和学校应明确校医的工作职责,校医主要负责学生日常疾病诊疗、健康检查、卫生保健知识宣传、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避免校医承担过多非本职工作,确保其能专注于学生卫生健康事务。

    5. 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校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校医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挂钩,激励校医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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