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加快公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既是落实国家政策、优化生育支持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家庭育儿压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民生工程。
目前,我市托育机构建设在土地规划、财政投入、人才培养等环节缺乏系统性政策保障,民办托育机构收费普遍偏高,公办普惠性托育机构数量不能满足需求,托育资源严重匮乏,育龄家庭“不敢生”“没人带”“压力大”等矛盾突出,部分家庭因育儿压力被迫减少生育意愿。
建议:
1、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制定《三门峡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公办普惠托育机构建设目标、布局标准和推进时间表。将托育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设立市级托育服务专项资金,对公办托育机构建设给予土地、水电、资金等政策优惠。鼓励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公办幼儿园闲置场地、国有企业闲置用房等改造为托育机构,重点向人口密集区、产业园区和农村地区倾斜。
2、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由卫健部门牵头,联合教育、财政、住建等部门统筹资源,引导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等自办或联办公办性质托育机构,依托医院医疗资源,推动医育融合发展,以“医疗护航、养育为主、教育支持”的服务理念,支持公办幼儿园增设托班,探索“1(幼儿园)+N(托育点)”服务模式,延伸托育服务触角。
3、夯实托育人才梯队建设。通过与本地职业院校合作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定向培养托育师资,鼓励退休医护、幼教人员参与托育服务等方式,充实专业力量。
托育服务及其质量不仅对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而且对提高国民素质,提升家庭幸福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推进公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是民生所盼、发展所需,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资源、加大投入,切实解决群众“带娃难”问题,为三门峡市人口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