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问题剖析
(一)人才观念偏差
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潜意识里认为国有企业稳定性、职业发展前景不如机关事业单位,对进入国有企业存在顾虑;而国有企业内部也未能充分营造吸引外部人才的良好氛围,员工职业晋升通道、激励机制不够透明与畅通,向机关事业单位流动的渠道不畅,导致双向吸引力不足。
(二)制度衔接不畅
机关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在人员编制、薪酬福利体系、考核评价标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使得人才交流过程中面临身份转换、待遇平衡、考核认定等诸多难题,人才流动的“制度门槛”较高。
(三)交流平台缺失
我市尚未建立起完善、常态化的机关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人才交流对接平台,双方信息沟通不畅,人才供需无法精准匹配,导致有意向交流的人才找不到合适渠道,企业也难觅心仪人才。
三、江浙地区先进经验借鉴
以浙江绍兴为例,国企领导人员在企业、市直部门、县(市、区)之间交流任职较为频繁,得益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多措并举促进人才双向流动。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提升国有企业地位,明确国有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让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看到国企广阔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搭建统一人才交流服务平台,整合各方人才资源信息,定期举办人才交流洽谈会、项目对接会等活动,为人才供需双方牵线搭桥。同时,在制度保障上,绍兴探索建立“人才编制池”,对于交流到国有企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保留一定期限编制身份,消除其后顾之忧;薪酬待遇上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企业标准保障收入水平,充分激发人才交流积极性,使得大量优秀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投身国有企业,为当地国企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实现经济腾飞。
四、建议举措
(一)强化政策引导与宣传
制定出台《三门峡市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人才双向交流的实施意见》,明确人才交流的目标、原则、范围、保障措施等内容,将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到全市战略高度,强调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扭转社会偏见。
利用官方媒体、政务新媒体平台、人才招聘会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国有企业发展成就、人才需求、职业发展机遇以及人才交流政策,展示成功交流案例,提升国有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
(二)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建立人才交流“绿色通道”,简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入国有企业的审批流程,对于符合条件、有意愿交流的人才,在档案转接、组织关系迁移等方面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设立“人才流转编制池”,借鉴绍兴经验,为交流人员保留一定期限编制,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与企业、原单位考核情况决定编制去留,稳定人才心态。
推动薪酬福利制度改革,协调国有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薪酬体系,按照市场化原则,确保交流人才收入水平合理增长,享受企业相应绩效奖励、股权激励等多元化待遇,同时保障其在社保、医保等基本福利方面无缝衔接。
(三)搭建常态化交流平台
由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联合牵头,建立“三门峡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线上打造集人才信息发布、岗位匹配、交流互动于一体的智慧平台,线下定期组织人才交流专场活动,如双向挂职锻炼(选派发改、财政、工信、国资委等部门业务骨干到市属国企担任副总经理、总经济师等职务,参与重大项目谋划;选拔国企中熟悉经济管理、资本运作的人才到经济部门担任顾问或科室负责人)、项目合作攻关、全职人才引进洽谈等,促进人才精准对接。
鼓励国有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结对共建,围绕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开展人才联合培养、技术协同创新,通过项目纽带实现人才柔性流动,让人才在实践中加深对双方领域了解,为长期交流奠定基础。
(四)强化人才培养与激励
国有企业内部设立专项人才培养基金,针对从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通过轮岗锻炼、导师帮带、专业培训等方式,帮助其快速适应企业环境、掌握业务技能,成长为企业骨干。
建立人才交流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人才交流、在国有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吸纳培养交流人才成效显著的国有企业,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倾斜,形成全社会支持人才双向交流的良好氛围。
人才双向交流是激活国企活力、服务地方经济的关键一招。建议市委、市政府以“破壁垒、强机制、优生态”为抓手,推动形成“机关输送经验、国企历练能力、人才反哺地方”的良性循环,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