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营企业项目建设中长期贷款融资存在困难
民营企业(尤其是制造业和科技型企业)在项目建设申请中长期贷款时,常因抵押物不足受限。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可用于抵押的优质资产有限,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控制考虑,往往对抵押物要求严格,这使得民营企业难以满足条件。同时,审批流程繁琐漫长。一笔中长期贷款审批,涉及多个部门、多层级审核,企业需提供大量复杂的资料,整个过程耗时久,导致许多项目错失最佳发展时机。而且,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银行对民营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了解不够深入全面,不敢轻易放贷;同时民营企业也对银行的贷款政策、审批标准掌握不足,难以有效准备贷款申请。
二、相关建议
解决民营企业项目建设中长期贷款问题,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多方协同努力,为民营企业中长期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为此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建立健全民营企业项目建设中长期贷款担保体系。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强化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鼓励建立政府、银行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降低银行对民营中小企业的风险担忧,提高贷款投放意愿;探索新服务模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可积极探索推广各类型金融服务模式,针对不同类型科技型企业项目建设提供更多服务模式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加强融资担保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对民营企业项目建设担保能力,降低其融资难度和成本;设立专项担保基金,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增信,降低银行放贷风险。
二是建议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与服务。创新丰富金融产品供给,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如提供特色中长期贷款、制定融资组合服务方案帮助企业延长贷款周期、加大1年以上3年以下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投放力度等;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建立专门针对民营企业项目建设中长期贷款的绿色通道,明确各环节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提升贷款占比,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制造业信贷计划,对传统制造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的中长期资金支持,持续提升制造业长期贷款占比,推动更多信贷资源支持民营企业制造业发展;增加信用贷款,加强对制造业信用信息的挖掘运用,增加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投放,降低对抵质押物的依赖,以缓解民营企业抵押物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