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三次 第194号关于持续巩固矿山整治成果并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建议



提案者:马金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省委提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指挥,集中全区力量,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矿区环境得到了根本性改善。我区矿山整治的成果,得到了中央、省、市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并通过验收,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整治成果的持续性得到了有效保持。现就巩固我区矿山整治成效、推动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构建“三维一体”的长效治理体系(包括制度保障维度、科技支撑维度、资金保障维度)

     制定《矿区生态修复与产业转型中长期规划(2025-2035)》,明确“生态修复率”、“资源转化率”等核心指标,建立政企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生态治理专题会商推行“一矿一策”的动态管理,建设矿区生态监测智慧平台,例如采用无人机巡检等高科技手段。

     其次,尽管自矿山集中整治以来,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弥补,但距离实现“绿水青山”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这需要在未来数十年持续努力。建议区委区政府明确政策界限和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确保政府管理政策明确、界限清晰,开采企业行为规范,实现政府有序管理、企业有序开采、推动我区矿山高质量发展,使绿水青山逐年成为现实。

     第三,持续巩固矿山整治成果。自矿山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目前仍需在成果巩固方面继续努力。1.完善绿化方案。持续进行矿山绿化工作,继续改善矿山面貌和对外形象。2.由于自治理以来的大部分区域属于新增工程,尚未经历恶劣天气的考验,建议区相关单位落实巡查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如山体滑坡、土地塌陷等自然灾害,应及时通报给施工单位,限期治理并进行验收。

     最后,转化矿山整治成果,发展乡村经济。矿山整治后,部分土地资源得到增加,部分土地得到绿化,但仍有部分土地闲置。除了对新绿化树木进行补植外,建议相关乡村与企业协商,通过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的方式,接管闲置土地,发挥土地的潜力,提高农民收益,巩固矿山整治成果。

    







陕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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