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关系千家万户。这虽然看似一件“居家小事”,但也是一件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大事”。目前,尽管我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处理投诉问题,全面提进物业服务提升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根据《三门峡市物业服务工作问卷调查表情况汇总》显示,有81.3%的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表示不满意、有46.9%的业主有拖欠物业费的经历,拖欠物业费的主要原因是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占比41.02%)和物业费标准不透明(占比43.54%),业主对物业信息公示、公共区域卫生状况、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完好度、物业处理业主投诉问题及处理速度等方面选择一般及不满意的比例超过50%,总体而言,我市物业管理仍面临诸多难题,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依然频发,优化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物业小区居民满意度,仍有很多工作需要推进。
【存在的问题】
1.物业企业不重视党建工作,党员先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坚持党对物业工作的领导和指引是小区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目前全市建立基层党组织的住宅小区较少,小区内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2.物业服务纠纷不断,行业监管力量薄弱。行业日常监管力量薄弱,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管部门兼顾负责,人员编制较少,人员力量不足,以致物业管理服务纠纷,呈现高发现象。
3.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运作程度偏低,缺乏竞争力。进入市场的物业公司质量参差不齐,物业企业缺少日常监督,服务人员推诿扯皮,一些问题长久得不到解决,业主反映强烈。
4.物业收费与服务不对等,业主意见较大。大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程度不高,处于粗放经营状态,重收费、轻管理,重效益、轻服务现象突出,仅能提供保洁、保安、绿化等传统型基础服务。
5.小区自治能力较弱,业委会作用发挥不明显。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业委会法律宣传引导不足,部分开发商、物业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与业主委员会往往水火不容。此外,业委会人员组成人员,法律意识整体不强、维权意识不高,尚未发挥真正的日常监督管理作用,难以切实维护业主利益。
6.纠纷处理机制不健全,业主诉求不能快速解决。物业服务企业缺乏针对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业主的诉求不能得到快速解决,以致很多群众往往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对物业管理进行投诉。
【建议与意见】
1.强化小区政治党建引领。各住宅小区及业主委员会,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建立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小区党支部书记,定期组织政治学习,通过党建工作引领小区物业服务工作。
2.强化行业管理。物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检查考评,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公开收费价格和服务标准,为广大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指导业主委员会做好交接审计工作,加强对业主共有财产的监督管理。要通过执法检查,规范物业企业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联合检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畅通投诉举报通道。
3.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进程。引导业主委员会严格落实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制,确保业主的选择权,要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公平竞争、业主委托、有偿服务、委托人付费的原则提供服务。要强化资质管理,要对物业公司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没有资质或资质不够的严禁进入市场。
4.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指导。选优配强业主委员会队伍,定期举办业主委员会培训班,,督促各小区加快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机制;制定业主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强化业主委员会考核,将业主满意度评价作为业主委员会成员评先表彰和换届的重要依据。
5.建立纠纷分级处理机制。各乡镇(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要根据物业服务纠纷的不同情况,建立分级处理工作机制,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化解在基层。同时,也要加强与行业协会、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切实化解小区矛盾纠纷。
6.妥善解决开发商遗留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开发商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分类制定解决方案。对属开发商保修范围内的由开发商负责解决;对属维修维护不力的由物管企业解决;对业主自身行为造成的业主自行解决。同时,加强对新建商品房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出现类似延期交房、烂尾工程等问题,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