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坚持创新驱动 加快培育战略新兴产业的建议
提 案 人:三门峡市工商联副主席 张晓明 13839802957
涉及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金融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
提案内容:
一、提案缘由
“十三五”期间,三门峡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了重要突破,但同时也需要清醒认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然存在亟待在“十四五”期间解决的瓶颈问题。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小,集聚效应不明显。2021年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低于全省 24 %的平均水平,产业转型升级尚未完成。我市高新技术企业 107 家,(河南省 8387 家),大中型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不足集聚效应不明显。二是科研创新投入强度弱,激励机制亟待完善。国家级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数量缺乏,转型创新的平台和资金支撑能力较弱。在前沿技术领域的布局上激励机制不充分,未能有效引导带动产业发展。三是投融资机制尚不健全,企业发展动力不足。针对战略新兴产业的投融资体系尚不完善,创新创业补贴力度低于先进地区,风险投资亦不活跃,中高端科技人才的储备发展动能不足,发展机制有待加强。四是相关服务体系不完备,市场环境优势不明显。服务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保障不明显,部分扶持政策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急需对战新兴产业集群生态构建难点和堵点进行政策梳理,从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方式,金融服务向精细化多元化转变,各职能部门服务企业的节点周期改变等方面破除不利于创新的各类制度性障碍,加快形成包容审慎的适应性市场监管服务体系。
二、提案建议
一、培育龙头企业优势倍增,围绕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优势。具备区域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是未来竞争的重点,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首先就是要抓好龙头企业培育和围绕现有产业链发展壮大具有协同创新能力的产业集群。 1.推进新型材料产业化,建设全国新材料产业基地。围绕三门峡现有产业发展基础,瞄准铜基、铝基、光电、能源、煤化工五大新材料领域,集中资源建设一批竞争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突出的产业基地,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引进一批集聚效益高、带动力强的大型项目,形成“重点项目—龙头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相关产业—新兴产业规模化”的发展模式。培育成长为区域性的行业龙头企业,提升区域带动力和辐射力。同时注重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的建设,实现动态监管和综合统筹,形成以项目带动企业、以企业带动产业的发展模式。2.实施产业“三大改造”,推动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式发展。传统产业是新兴产业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大多数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依赖传统产业的技术积累、制造能力、产业组织应运而生并发展壮大的。针对我市传统产业重点发展以专用车和精密量仪为主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探索发展以零配件制造为主的航空航天和轨道交通产业,培育一批多元化装备制造龙头,推动高端装备产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企业技术改造,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成全省乃至黄河流域的高端装备制造业重要基地。3.提高产业链协同能力。建立区域产业链断链备份管理清单,面向重点制造业企业,组织开展区域产业链断链断供技术和产品摸排,建立核心领域技术产品备份清单,联合打通产业链的堵点,建立多层级的配套企业供应协调机制,提高产业链协同能力。
二是创新金融财政支持体系和投融资机制。健全服务战略新兴产业的全生命周期财政金融服务。创新财政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形成科技财政金融工作全方位立体化协同联动。1.加快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金融局可积极加强与市政府承担战略新兴产业推进职能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督促完善配套措施和金融产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高新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拓展资金集聚措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和业务品种,加大扶持力度开拓业务发展。在开展“科技贷”等信贷产品基础上启动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等各项制度机制,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不良容忍度,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促进转型发展。2.积极探索多样化、专业化的财政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模式。出台三门峡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补贴办法,针对我市重点关注的新基建、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争取与对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河南省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河南省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等投资基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优化存量资金结构,打通市、区两级产业基金通道,强化产业专项资金与引导基金协同联动,提升基金管理团队专业化水平,探索实现“一产业集群、一专项基金”,建设风险投资、创投中心,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3.以“财政补贴+政府采购”为基本扶持政策,有效提高战略新兴产业的自生能力。以财政补贴政策为手段,提高企业的自生能力。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财政补贴政策,对满足支持条件的产品采取多标准的补助办法。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产品的定价方面,应当充分考虑研发投入等因素,实行优质优价。运用政府采购措施,培育和扩大新产品的市场。定期发布新技术产品目录,对符合标准的战略型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产品提供消费支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
三是完善职能服务体系,激发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活力。创新各级职能部门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企业能力。1.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要作用。以“市场准入从宽”与“事后激励”为举措,发挥中小微企业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要作用。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初期,应采取“市场准入从宽”的政策。放松相关限制,扩大能进入战略新兴产业的企业的主体范围,同时减轻战略新兴类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适时对中小微企业进行绩效评估,从创新成果、先进技术吸收转化状况、销售额增长率等角度出发,综合评判企业表现,对在相同时间段内表现出众的中小微企业给与适当的“事后激励”,以推其更好的发展。2.健全市场主体培育体系。实施培育壮大创新市场主体,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做精”“优上市”,培育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持续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大力培育“独角兽”企业,形成一批专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隐形冠军”企业和创新引领企业。持续完善支持新兴业态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积极运用税收大数据,深入分析线上经济发展情况,支持新兴业态持续健康发展。探索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场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企业要参考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动态调整监管政策和措施,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给予一定时间的“观察期”,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3.推动创新平台扩量提质。建设创新载体。通过财政奖励、用地保障、税收优惠等措施大力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加强科学技术攻关和产学研协同创新,实现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实施实验室体系重塑,加快建设关键金属河南实验室,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在主导产业方向提升应用基础及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实现重点产业集群产业研究院全覆盖。采取 “企业出题、政府立题、院校解题、市场验题”的协同攻关模式,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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