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一次 第210号关于提升资产流动性, 减轻政府和企业债务压力的提案



提案者:张灿  


   案由:

     长期以来,大量无“流通”能力闲置存量资产是企业融资和经济发展的顽疾,尤其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影响,经济下行比较明显,低效闲置资产就像“围城”,想进的进不去,想出的出不来,无法发挥效用。目前,在全市范围内也存有大量低效存量资产,如已经停产、亏损、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却依然占有土地、资本等要素资源;部分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停产、破产,资产变成银行的抵债资产,但银行无法经营不良资产,在处置不良资产时又面临司法周期长、税赋过重等突出问题;部分企业拥有的资产年代久远,性质多为划拨、仓储等,土地证及房产证缺失,无法在银行抵押,直接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

    建议:

     一是开展资产排查摸底,全面摸清存量资产的底数,建立“资产池”,便于对存量资产实行分类掌握、分类盘活。针对存量资产的不同属性采取不同的盘活方式,重新整合闲置、分散资产,回购园区土地、厂房等资产,交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盘活,重新释放土地等资产价值;对于国有“僵尸企业”,通过资本注入、股权置换、兼并重组或股权划转等方式重整资产,提升存量资产的运营能力。

    二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会同税务、自然资源、住建、不动产登记、司法等部门及金融机构,做好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建立起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同时,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牵头建立本地的产权交易平台,鼓励各类企业将闲置资产挂拍交易,促进资产交易市场规范化,建立起广泛的资产查询交易平台。

    三是加大盘活存量资产政策的支持力度。参照省“百园增效”行动方案,出台我市低效资产再利用方案。如对盘活的土地资产,优先变更土地规划,完善土地及相关建设手续;司法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资产盘活类案件;自然资源部门压缩产权办理时限。建议市政府按照处置不良资产上缴税收中市县级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对参与盘活的企业给予奖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到存量资产的盘活中去,促进存量资源效益的再发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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