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三次 第64号关于营商环境改革“硬措施”优化“软环境”的建议



提案者:江忠勇  


   随着三门峡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逐步增加,民营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与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与实际行动上密不可分。当前,我们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仍要在营商环境上继续发力。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给植物提供充足的阳光、土壤、水和空气,一样都不能缺少。岁末年初是全年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新一年开具起步打好基础,继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让民营企业想投资,敢投资。 如今,企业对营商环境,不仅有“少交材料少跑路”这类基础问题,还有权益保障更充分、市场竞争更公平、资金返还更及时、基础配套更完善、案件诉讼更人性等要求。

     一、关于企业资金返还更及时问题

     招商引资企业在投资前承诺土地返还款、土地招拍挂期间土地保证金、企业运营过程中留抵退税等资金不能及时返还到位,给企业资金周转带来不小压力。

     建议:各部门在资金使用时,充分考虑企业返还资金的情况,列出返还资金的计划给企业,既能保证政府资金合理使用也能让企业资金提前铺排,避免资金周转不开的情况发生。

     二、案件诉讼更人性化问题

     企业牵涉诉讼案件大多跟资金问题有关,法院在财产保全过程中出现超标查封问题,财产保全过程中企业资金无法正常进行招投标、无法为员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无法正常缴纳税务问题。

     建议:人民法院在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财产保全申请的必要性加强审查的同时,财产保全的方式更加人性化,确保经营困难企业能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在财产保全时,被保全人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应选择对其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予以保全。尽量避免冻结保全人的基本账户、纳税及招投标等专用账户,减少对被保全人工资发放、纳税及招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民营经济就是“候鸟经济”,哪里营商环境好,企业就往哪里“飞”,只要继续保持改善营商环境的决心,企业就会像白天鹅一样,往三门峡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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